根據
《第六屆內閣首相暨第四屆國會選舉辦法》,第四屆國會選舉將以
【一人三票制】。
根據【投票程序及流程】如下,
投票程序將於六月二十日零時零分開始至六月二十三日二十三時五十九分結束。
【投票程序及流程】:
.投票程序將由內政署根據《國會選舉法》內所提及之【第六章】及【第七章】而執行。
.根據《第六屆內閣首相暨第四屆國會選舉辦法》,第四屆國會選舉流程如下:
6 月 14 日【國會議員參選開始】
6 月 17 日【國會議員報名截止】
6 月 20 日【投票程序開始】
6 月 23 日【投票截止及公佈結果】
6 月 24 日【新一屆國會召集】
.本屆國會實行【一人三票制】,即合乎【選民資格;註一】之人士,便可把手上三票投給三位候選人。
註一:凡任何合乎《選民登記條例》及已於【選民登記冊】註冊之選民均具有投票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