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君羨 發表於 2014-5-6 16:19
請問 地租的 金額 由什麼數據決定?
2.營業稅與刊物稅是否相同?
就我為時任第五屆的大臣,地租的釐定,主要是兩個因素。
一,其功能本身與論壇的利害關係。
二,營辦的行業能否永續經營。
簡單來說,當初以低地租去處理廣電大街的業戶,是因為當時的政府大搞虛國傳媒中心,而事實報業及電台是最活躍的時期,故政府特惠以象徵式價錢租賃。而當時西區的住宅區,定位是私人地方,但仍然認為其帖量是有助論壇的,故釐定一個較高的地租水平。第五屆政府時,訂定西區租金基準為52幣。只要有發帖、活躍度高的私人區塊,當月租金會維持這個52幣水平,但如果當月沒有動靜的,則會拉高地租。此高水平的地租,一來消耗市場太多的貨幣供應,二來是希望有「用者自付」的精神。及後的發展,西區對整體助益不大,又因私家地方的因素,認為有損論壇本身的功能,加上通貨高企,才使出發帖扣錢的行動。但私人區塊仍然需要的,因為論壇總有群組或圈子,所以宅邸的租金水平依然不降,「扣錢」猶如在日常生活中「飲食花費的消耗」。這為著鼓勵多用西區的人,多些到南區發帖賺帖錢。
而北區的商業區,初時有帖錢回報以助企業有資本,及後發現沒用,各行業不大活躍,至第七屆時取消相關政策。也是與東區一樣,當時的地租不高以鼓勵企業生產。不論企業有沒有在當月生產,租金一樣不變。惟後來取消發帖有帖錢而已,租金並沒有調整。
2.我國沒有徵收營業稅。
刊物稅只要搞收費帖的都視作刊物稅,以簡化稅制。其實當中也包含博彩、圖刊等稅(只要利用收費功能發帖便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