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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6 15:5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1.就土地而言,目前是租賃,還是土地持有人擁有,是否繳稅?
若有法令衝突煩請去了解

2.就稅務來說,國家稅務有哪些需要繳納,目前的經濟巡迴圈是否需要仰賴發帖維生?

3.就中央銀行的所得利息是否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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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二級功績勳章二級慶寧藝術及文化獎章長期之杖中秋月兔住戶證傳媒證商業證

發表於 2014-5-6 16:17 | 顯示全部樓層
抱歉,我這回應可能有僭越本屆經濟部的發言,但因首相這數個問題,記憶中在本屆政府初期已出現過,故再略略回應。

1.目前土地均是各政府租賃,即使私下土地交易,其實只是將租戶的租用權出轉名,在租金上並沒有得到任何豁免。
2.目前稅務只是繳納地租及刊物稅。地租(又稱地稅)須由人手徵繳,刊物稅是每次發收費帖便由後台自動收繳,但須人手回撥已收取的款項予國庫。至於發帖維生的問題,中央辦公的地方一定沒有回報,只有南區及西區才有,北區目前仍有部分區塊是發帖扣錢的。
3.早在第七屆政府,我擔任財政大臣時已將中央銀行的利息調低至零息,至今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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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4-5-6 16:19 | 顯示全部樓層
yinghey 發表於 2014-5-6 16:17
1.目前土地均是各政府租賃,即使私下土地交易,其實只是將租戶的租用權出轉名,在租金上並沒有得到任何豁免 ...

請問 地租的 金額 由什麼數據決定?
2.營業稅與刊物稅是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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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6 16:35 | 顯示全部樓層
李君羨 發表於 2014-5-6 16:19
請問 地租的 金額 由什麼數據決定?
2.營業稅與刊物稅是否相同?

就我為時任第五屆的大臣,地租的釐定,主要是兩個因素。
一,其功能本身與論壇的利害關係。
二,營辦的行業能否永續經營。

簡單來說,當初以低地租去處理廣電大街的業戶,是因為當時的政府大搞虛國傳媒中心,而事實報業及電台是最活躍的時期,故政府特惠以象徵式價錢租賃。而當時西區的住宅區,定位是私人地方,但仍然認為其帖量是有助論壇的,故釐定一個較高的地租水平。第五屆政府時,訂定西區租金基準為52幣。只要有發帖、活躍度高的私人區塊,當月租金會維持這個52幣水平,但如果當月沒有動靜的,則會拉高地租。此高水平的地租,一來消耗市場太多的貨幣供應,二來是希望有「用者自付」的精神。及後的發展,西區對整體助益不大,又因私家地方的因素,認為有損論壇本身的功能,加上通貨高企,才使出發帖扣錢的行動。但私人區塊仍然需要的,因為論壇總有群組或圈子,所以宅邸的租金水平依然不降,「扣錢」猶如在日常生活中「飲食花費的消耗」。這為著鼓勵多用西區的人,多些到南區發帖賺帖錢。

而北區的商業區,初時有帖錢回報以助企業有資本,及後發現沒用,各行業不大活躍,至第七屆時取消相關政策。也是與東區一樣,當時的地租不高以鼓勵企業生產。不論企業有沒有在當月生產,租金一樣不變。惟後來取消發帖有帖錢而已,租金並沒有調整。

2.我國沒有徵收營業稅。
刊物稅只要搞收費帖的都視作刊物稅,以簡化稅制。其實當中也包含博彩、圖刊等稅(只要利用收費功能發帖便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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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4-5-6 16:44 | 顯示全部樓層
yinghey 發表於 2014-5-6 16:35
就我為時任第五屆的大臣,地租的釐定,主要是兩個因素。
一,其功能本身與論壇的利害關係。
二,營辦的 ...

刊物稅是採用交易方式,也就是說 這不等於是稅收?

如公共報業的收費是稅收,則費用應該繳回國庫?

如不是,則收費只是單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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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6 16:53 | 顯示全部樓層
李君羨 發表於 2014-5-6 16:44
刊物稅是採用交易方式,也就是說 這不等於是稅收?

如公共報業的收費是稅收,則費用應該繳回國庫?

公共報業局每次發刊都會利用收費帖。
每份報紙售12幣,報業局實收11幣,餘下1幣是刊物稅(每次發收費帖,每份都會收百分之五刊物稅)
因為公共報業局的收入是公家的,所以每隔一兩個月,我都會向財政部報告收入有多少,刊物稅有多少,然後會透過轉帳及後台操作去交回這筆錢予帝國國庫。

因為公共報業局是官家的,發刊的收入不作稅收算,只是政府額外收益,報業局不發刊就不會有這筆收入。
但私人或企業發收費帖則不同,他們所訂的售價高低,只要有人買,刊物稅也自動收取。至於這筆錢怎樣交回帝國國庫內,當然是公共報業局在計算刊物稅時一併處理。所以,當時不搞營業稅,也跟刊物稅本身有關。而且沒有利用收費帖的企業,在他們與客戶交易的過程,我們只能靠他們自願申報收入,這絕對在執行營業稅的徵收有負面的影響。行政的工作量大增,亦不利於收稅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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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4-5-6 16:57 | 顯示全部樓層
yinghey 發表於 2014-5-6 16:53
公共報業局每次發刊都會利用收費帖。
每份報紙售12幣,報業局實收11幣,餘下1幣是刊物稅(每次發收費帖, ...

了解,大致上的收支問題我都清楚了。

未來政府在規劃 地租的時候,若以民房 為例,是否可提供"標準數據"來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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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6 17:00 | 顯示全部樓層
李君羨 發表於 2014-5-6 16:57
了解,大致上的收支問題我都清楚了。

未來政府在規劃 地租的時候,若以民房 為例,是否可提供"標準數據 ...


我認為土地貿易最終是政府要走的路。但規模與數量一定比現時的少。
賣了土地使用權後,改為定期收差餉,會比現時到四省收地租簡單。因為差餉的水平是劃一的。

不折不扣的寫稿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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