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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比利仔

審前聆訊(帝國政府 訴 杜泰及其他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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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級名譽勳章

發表於 2014-2-6 23:5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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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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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功績勳章親王銀聖壽勳章長期之杖

 樓主| 發表於 2014-2-7 13:18 | 顯示全部樓層
孫文 發表於 2014-2-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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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
法院尚未批准有關審訊,現時是聆訊期間。
請你發表與聆訊內容有關的問題

太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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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長期之杖商業證

發表於 2014-2-10 15:2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人是依照司法大臣建議提出檢控,故本人擁有代表內閣政府提出刑事檢控的權力。

https://i.imgur.com/2aLBzsq.jpg

榮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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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功績勳章親王銀聖壽勳章長期之杖

 樓主| 發表於 2014-2-10 20:16 | 顯示全部樓層
龍志景朗 發表於 2014-2-10 15:26
本人是依照司法大臣建議提出檢控,故本人擁有代表內閣政府提出刑事檢控的權力。

司法部的確有權提出刑事檢控,但這個權力是不能另行授權給其他人,只能由司法部自行行使。
只有《刑事條例》第六章第二十九條所提及給予內閣總理大臣的刑事檢控權才可另行授權予其他人行使。

榮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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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功績勳章親王銀聖壽勳章長期之杖

 樓主| 發表於 2014-2-11 09:09 | 顯示全部樓層
龍志景朗 發表於 2014-2-10 15:26
本人是依照司法大臣建議提出檢控,故本人擁有代表內閣政府提出刑事檢控的權力。

法院剛剛收到內閣總理大臣依據《刑事條例》第六章第二十九條轉授財政大臣就本案代表內閣進行刑事檢控的授權書。
由於辯方沒有提出任何反對理據,本席裁定財政大臣現已有權就本案代表政府提出刑事檢控,因此批准就有關案件開展審訊。

審訊日期將另行通知控辯雙方。
現在宣布聆訊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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