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及廣播大臣令 (傳媒權利費改革事)
因應傳媒權利費改革,傳媒權利費調整如下:
出版:40W幣/每月
廣播:20W幣/每月
另外傳媒如達成以下標準,可向文廣署申請減免下一收費期的權利費,唯每月只能申請一次:
1. 出版傳媒每月出版兩份刊物,每份超過 300 字,可向文廣署申請,經文廣署審批後,可減免 10 W幣權利費。
2. 廣播傳媒每月廣播兩次節目,每次超過 15 分鐘,可向文廣署申請,經文廣署審批後,可減免 10 W幣權利費。
以上通告全國國民
文化及廣播大臣
李興道
雍安壬辰元年五月十二日
2012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