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
崇興門
[聖旨] 聖旨(欽命中央法院法官)
看全部
1◀
yinghey
收藏
2011-7-8 20:50
黃名帝國
繼往開來 生生不息
今上行制,
曰:
茲以司法制度久久未能成事,朕認為實不能拖延時間,經反覆查看憲法,雖最高法院須得內閣及國會同意,惟中央法院之法官未有詳列,朕為及司法事務得有人掌理,先行委任中央法院法官
。 慶親王義律 對我朝法務貢獻巨大,須加強在審訊之經驗,故即日起撤銷於司憲院特別法律顧問之職,欽命為 中央法院法官,即時履薪。
欽此
從璟皇帝
從璟辛卯二年三月初十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