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務委員會】公告公民投票之結果
詮和五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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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二日舉行之聯邦憲法修正案公民投票已告一段落,經選務委員會同仁計票及校驗,茲宣布下列結果:
一、議案第四十四案 「你是否在總統出缺或請假時,由總統委員會代行總統職權,而總統委員會由正副國務總理、議會議長及司法院首席法官組成?」,同意票獲得全聯邦得票率83%(19票),且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茲宣布該修憲案獲得通過。
二、議案第四十五案 「你是否同意明列總統所掌職權?」,同意票獲得全聯邦得票率87%(20票),且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茲宣布該修憲案獲得通過。
三、議案第四十六案 「你是否同意將聯邦主權議會改稱為聯邦議會?」,同意票僅獲得全聯邦得票率31%(7票),且不同意票約79%(16票),未達憲法第九條規定之二分之一同意票門檻,茲宣告修正案不獲通過。
四、議案第四十七案 「你是否同意在憲法中明定共和國內閣的組閣程序?」,同意票獲得全聯邦得票率74%(17票),且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茲宣布該修憲案獲得通過。
已獲通過之憲法修正案已由聯邦總統簽署,相關修正案將自本日起施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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