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處】國務總理宣布帶領内閣總辭
詮和五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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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主權議會依據《韓寧政府基本法》第十四條之相關規定,對李德永國務總理暨其內閣團隊提出不信任案動議,並由聯邦主權議會投票表決,以七票同意、四票反對及三人缺席為結果,達《韓寧政府基本法》第十四條規定之列席三分之二之門檻(本日出席十一人,門檻為七人),茲宣告不信任案成立,本處亦在不信任案通過後第一時間知會國務總理。
國務總理尊重主權議會之決議,亦將會於本日率領其之內閣總辭,並轉為看守內閣,直至新任內閣產生為止;而國務總理李德永閣下亦將於稍晚發表對外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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