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
司憲院今次代表皇室欽命內閣第一副相舜和為新任首相特別召開說明會,供大眾清楚了解現時在法律規定下的情況。根據第二十一屆第二次會議所通過的新版《帝國國會法》之規定,因應國會的任期由以往可按照內閣總理大臣各君主呈請下解散即時重選及按召開第一次會議視為任期開始的制度,改變為固定於每年二月一日及八月一日後,原則上即使首相提出解散重選的新國會亦只會出任餘下的任期,因此是不會另行選出新的首相。而按照該法的新規定下,內閣總理大臣一旦出缺,亦只會根據《內閣法》之順位,由內閣第一副總理大臣,經君主欽命後接任,同樣只承接原有首相餘下的任期。
這種改變之原意,是第二十五屆政府曾承諾要內閣總理大臣由國會間選改變成公開直選,但無論是修法速度及閣員對法律的理解程度都存在落差,失去了過去西敏制度應有的彈性,皇室只能按照現有法規規制下任命,以維持現屆內閣政府的運作。
就此,皇室促請今屆國會在餘下的大約兩個月時間,理應推動對首相直選的立法工作,同時要確保在首相不信任動議下,對該屆內閣的存汰維持應有的靈活性。
另外,雖然內閣總理大臣小琪琪在2022年5月24日向君主呈請要解散國會,惟按照當時國會審議的提案正屬對內閣總理大臣的不信任動議,同時亦已在5月25日晚上通過該提案,故此解散國會的呈請已不成立,亦無需改選國會。如本院在上述已說明清楚,按照現行法規,即使國會要改選,亦只能看作補選,新國會只能隨制約接任餘下的任期,而距離法規規定8月1日新一屆國會履新也只得兩個月,未必符合穩定政局的原則,這方面期望日後內閣政府及國會重新審視現有的法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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