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日起,本部開放國民申領「低收入生活資助」,申領期限為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份,每兩個月為週期,申請人必須經過本部每兩個月一次資產審查。申請時須符合以下的資格:
一、於資產審查信發出的三天內,現金、銀行帳戶及不動產等總值合共低於100幣。
二、或在計劃實施期間同為外國駐使。
申請人可由今日至2022年1月期間到外交部或國民事務中心申領補助。成功申領者可獲得50幣的生活補助金,補助金每兩個月的週期有追溯期。
申請人在申請書要列明以下資料:
一、標題列明「申領低收入生活資助」。
二、國民或駐使姓名。
三、國民或駐使所使用的銀行名稱及帳號。
經濟大臣何壽
慶寧辛丑九年九月十九日
202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