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君主指令 | 消耗功勳 | 指令功能 | 備注 |
指令1 | 發動攻城 | 參看城池資料欄 | 對空城或已佔城池發起攻擊,並對其實施佔領功能。 | 如遇上被佔領,則要舉行辯戰決一勝負。 |
指令2 | 發起單挑 | 3 | 攻方可率先派一員向守方發起單挑,對已佔城池實施佔領功能。 | 單挑實為一對一的文章會戰,對同一主題進行文章創作,攻方勝時則取得城池,守方勝時則保持狀況不變。 |
指令3 | 發動戰役 | 30 | 向其他國家發動大規模戰爭,並必然要進行三勝兩負制的辯論。 | 一旦發動戰役,就不能進行單挑模式,而且一旦進攻方發動戰役,若勝出則要悉數收歸防守方的相應城池。 |
指令4 | 結盟 | 5 | 向任一勢力進行結盟,結盟期間不可互相攻擊對方城池。 | 結盟是以月計。 |
指令5 | 解盟 | 10 | 與任一勢力結盟期間,向對方提出解除盟約。 | 解盟一經提出,隨即生效。 |
指令6 | 勸降 | 25 | 向其他君主勢力進行勸降,將其勢力版圖收歸己國所有。 | 不適用。 |
指令7 | 歸降 | 25 | 向其他君主勢力進行投誠,本勢力部屬可選擇下野或一同投誠,兩國國庫會合併。 | 不適用。 |
指令8 | 領用 | 0 | 直接領取國庫內的功勳作為個人功勳用。 | 不適用。 |
指令9 | 捐獻 | 無規定 | 將自己的功勳捐獻給國家的國庫,讓君主進行調配。 | 不適用。 |
指令10 | 發俸 | 無規定 | 將國庫的功勳按量發放給其部下。 | 不適用。 |
指令11 | 贈送 | 1 | 向任何一個勢力的玩家贈送虛寶。 | 不適用。 |
指令12 | 升級 | 參看虛寶資料欄 | 提升個人的武器、座騎或士兵等級。 | 不適用。 |
指令13 | 搶奪 | 5 | 向其他勢力的玩家進行搶奪,透過文鬥去奪取對方的虛寶。 | 以辯論或單挑形式進行,攻方勝出則成功奪取虛寶,守方勝出則保持狀況不變。 |
指令14 | 禪讓 | 0 | 直接指定其中一個部屬成為君主,自己則成為武將或流浪。 | 禪讓時不能取得公共基金內的所有功勳。 |
指令15 | 解散 | 0 | 國家宣佈滅亡,解散所有部屬,所有城池變空城,國庫的功勳盡歸君主所有,身份亦會變成在野。 | 不適用。 |
指令16 | 放任 | 0 | 辭退任何一位或多位的部屬。 | 不適用。 |
指令17 | 下野 | 0 | 直接下野,其繼位人選則由餘下部屬自由投票選出。 | 下野時不能取得國庫內的所有功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