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索人:古德里安
被申索人:龍志景朗
訴訟事項:被告人公然侮辱本人
案情簡要:被告在主題「鬧劇」內,以粗口、不文言詞侮辱本人。
如「」「對你(意指本人)個
冚家剷鬆章係佢失策」「你地呢班
海島垃圾,正人渣。」(本人來自海島國,是海島人)等言語侮辱了本人
索償項目為: 51 W幣
及透過 延興廣場 及 刊登道歉聲明到黃名周間報或黃名聯合新報或惠民報或公共報業局出版之黃名周報,向本人公開致歉
道 歉 內 容 必 須 明 確 指 出 其 曾 干 犯 相 關 侮 辱 行 為 及 向 本 人 致 歉
證據:
https://www.wongmingempire.com/b ... 8820&pid=255077
#27
卷宗、案例和典據列表:
《首都論壇公眾安全條例》
第十六條 公然侮辱他人,或以侮辱性言論侵害他人之身體、形象或行為,或以言語暴力威脅他人之人身安全,均以人身攻擊論之。
甲 遭人身攻擊者,有權入稟司法機關提出訴訟,向人身攻擊者索償及�或要求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