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長閣下,
自從我在首相府門外,以首相身份發表上任演說的時候,我已經提及過,我的政府將會修改過時的法律,期望達到司法制度更加公平,更能彰顯公義。在過往任內,本人領導的政府已經修改過數次法律條文,包括《誹謗條例》、《人權法》、《內閣法》以及《香港狀況法》。上述提及的法律條文修訂保護我國的人權、民主以及自由。這些不但是經協價值,更加是黃名的核心價值。
女皇陛下政府今次提出一系列的法律修訂,又如民間稱為「青山大修法」,彰顯經協政府會努力使到現行法律更能彰顯公義,以及減少因為過時法律而做成憲制問題的出現。
因此,我懇請下議院通過以上的法律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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