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隆美爾 於 2020-2-10 00:14 編輯
對黃名帝國社團益友行動針對本人的事項,本人公開聲明:
1.本人擔任黃名司法大臣時建議內政部監督益友行動,是根據黃名法律的合法監督,不是政治打壓。益友行動承認本人行為合法。
2.本人曾經根據錯誤情報指黃名經濟發展協會進行間諜行為,調查清楚後馬上更正,之後無再出錯。經協主席紀文思小姐接受本人道歉。
3.益友行動派人去本國大使館放火搞事,嚴重破壞兩國關係,但是黃名外交部馬上處理移除,本人決定大人不記小人過。
如果益友行動覺得本人有任何問題,歡迎用法律解決。
海島攝政隆美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