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選擇
進入手機版
|
繼續訪問電腦版
設為首頁
收藏本站
快捷導航
開啟輔助訪問
搜索
搜索
本版
用戶
帳號
自動登錄
找回密碼
密碼
登錄
請即註冊
內閣政府部門
國會
聖賢殿
黃名帝國首都論壇
BBS
國家設施
Plugin
本國資訊
政黨組織
Group
排行榜
Ranklist
猜猜畫畫
大仙求簽
走私黃金
經濟數據
社區銀行
升官圖
內閣架構圖
本國現行法律
帝國榮譽及授勳制度
現役官職名單
選民登記冊
查詢及申請事項
黃名帝國
»
黃名帝國首都論壇
›
繼圖區【資訊及傳媒區】
›
崇興門
›
法律資源中心
›
第十七章 《國會組織辦法》(廢除)
返回列表
查看:
3860
|
回復:
0
[已廢除]
第十七章 《國會組織辦法》(廢除)
[複製鏈接]
國會秘書長
國會秘書長
當前離線
積分
1098
威望
1
W幣
218
存款
0
讚好
1
LP
0
國會秘書長
218
W幣
0
存款
739
帖子
發消息
發表於 2019-6-6 18:05
|
顯示全部樓層
|
閱讀模式
《黃名帝國
黃名帝國法例第十七章
《國會組織辦法》
》
【制定/修正日期】保永庚寅二年六月初四
從璟
庚寅元年十二月廿一日
【公佈/執行日期】
保永庚寅二年六月廿四日
【廢除日期】 慶寧甲午二年二月十二日
【法例執行背景】
《國政憲報》卷一第三期宣告執行
。
《黃名帝國憲報》卷一第二期修正全法。
第六屆國會第三次會議廢除。
【條例內容】
第一條 第一屆、第二屆、第三屆國會的組織辦法
(一)《黃名帝國憲法》施行後所召集的第一屆國會,由十二席議席組成。第一屆至第三屆國會的組成如下:
第一屆
當然議員 7席
委任議員 4席
代表議員 1席
複製代碼
第二屆
當然議員 1席
選舉議員 5席
代表議員 1席
複製代碼
第三屆
選舉議員 7席
複製代碼
(二)上述所有選舉的選區劃分、投票辦法,各界別和法定團體的劃分、議員名額的分配、選舉辦法與委任議員、代表議員和當然議員的甄選辦法,由法律規定之。
(三)所謂「委任議員」,即國會被解散或任期完結而需要重新召集時,所在任的內閣總理大臣委任之下屆國會議員。
所謂「當然議員」,即國會被解散或任期完結而需要重新召集時,在任的內閣總理大臣為當然之下屆國會議員。
所謂「代表議員」,即各國家機關委派代表擔任的國會議員。
所謂「選舉議員」,即以民主方式選舉產生的國會議員。
第二條 第三屆與其後國會人數及組織辦法
第三屆或以後之國會議員之定數名額,由內閣總理大臣提出定數名額,經國會通過以後公佈施行。
第三條 國會議員解職
國會議員凡連續缺席國會全體常務會議三次,則視作自動辭職論,由國會議長宣告該名議員自動解職。缺席之定義為不出席國會全體常務會議發言。
回復
舉報
返回列表
高級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復
回帖後跳轉到最後一頁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