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找回密碼
 請即註冊
查看: 253|回復: 2

選民資格怪怪的

[複製鏈接]

理親王

-272

W幣

0

存款

9049

帖子

親王金聖壽勳章中秋月兔狗年金幣

發表於 2019-3-29 23:5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這是政府草案:
第三條 凡具黃名帝國國籍之人士,必須同時合乎以下條件,才能可得選民資格:

(I) 在每次選舉時間表公告後計半年內,在首都論壇的主題量及總回覆量為60帖或以上。
(II) 在每次選舉時間表公告後計兩個月內的,在首都論壇的上線時數為8小時或以上。

第四條 內閣政府必須在每次選舉時間表公告後二十四小時內記載合乎成為合法選民資格之選民資料於《選民登記冊》內。


公告後24小時內要造冊
但是選民資格要半年/兩個月內符合有關條件

24小時內又怎知道半年或者兩個月後是否符合條件呢?

是否應修正為「在每次選舉時間表公告時,過去XX內」才符合原意?

理親王

-272

W幣

0

存款

9049

帖子

親王金聖壽勳章中秋月兔狗年金幣

 樓主| 發表於 2019-4-1 03:12 | 顯示全部樓層
有冇人同樣覺得草案寫法有怪異?

自由民主聯盟

孝親王

司政處處長(司政)

歷史文物局局長

慈佑堂市長

快樂園市長

1403

W幣

405

存款

1萬

帖子

親王一級黃統建國大勳章御林軍事團官佐勳章二級功績勳章銀聖壽勳章住戶證

發表於 2019-4-1 18:24 | 顯示全部樓層
已經作出相應修正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