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會分拆成上議院及下議院,會否同意?
上議院由貴族組成,只擁有有限制的否決權,且並不可無限次否決下議院議案
下議院等同現時國會,繼續由下議院選出首相
同意。
由於國內人口有限,上議院應該放寬由郡王或以上級別人士擔任。
2. 如支持上者,上議院議員應以甚麼方式選出?
至於上議院議席可經由君主直接任命或採用輪班制度(按獲得榮職之先後次序排列)。上議院院長由議員互相選出。
3. 下議院(現時國會)又應以甚麼方式選出?
維持現狀(大選區有限連記法)、比例代表制(聖拉古法、漢狄法、可轉移票制)、多議席單票制、或其他方式
比例代表制,讓小黨也可以參與政事。
4. 如地區選舉合併進下議院(現時國會)選舉,會否支持?
支持,但地區選舉議席應與直選議席相約。
5. 其他意見:
- 將來的選舉應提早宣告選舉時間表,好讓有意參選者有充夠時間作準備,以及令候選人有更多時間發表政綱或舉辦辯論大會,借此加強選舉氣氛。
- 應該恢復西敏寺制度中有關法案如何正式生效的程序,即需要有女皇簽署確實法案才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