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選擇 進入手機版 | 繼續訪問電腦版
搜索
 找回密碼
 請即註冊
樓主: 橋尚良

多重身份隆美爾,打壓自由最無恥!

[複製鏈接]

洛晴子爵

1432

W幣

4722

存款

1萬

帖子

子爵

發表於 2018-7-28 18:41 | 顯示全部樓層
隆美爾 發表於 2018-7-28 18:32
本人一早就要求政府跟進社團問題,與海島外交部完全無關,是你們搞批鬥。 ...

本來同你做海島外交部長真係無關係 你就算係海島總統我地都唔鬧你 你有無見我地鬧馬仔做總統?

但係最大問題就係你 用海島外交部長嘅身份 係黃名度發表抗議 要黃名政府跟進嘛 就係你用左海島外交部長身份嘛

咁樣先要鬧你 其實你係真係唔知道 定係扮唔知道呢親?!!!

193

W幣

1314

存款

1820

帖子

四級名譽勳章

發表於 2018-7-28 18:49 | 顯示全部樓層
李興道 發表於 2018-7-28 18:33
因為人地唔合你心意,就假借人地違例要脅查封人,你可唔可恥架

新民主黨一早要求政府處理社團問題,是你們不合心意,就假借本人海島身份發起批鬥,你們可唔可恥??

193

W幣

1314

存款

1820

帖子

四級名譽勳章

發表於 2018-7-28 18:51 | 顯示全部樓層
紀文思 發表於 2018-7-28 18:41
本來同你做海島外交部長真係無關係 你就算係海島總統我地都唔鬧你 你有無見我地鬧馬仔做總統?

但係最大 ...

海島外交部要求黃名處理歧視是黃名外交部負責的問題,與內政部調查社團違反社團條例是完全無關係。

道親王

231

W幣

1184

存款

6721

帖子

親王二級功績勳章銀聖壽勳章住戶證

發表於 2018-7-28 18:52 | 顯示全部樓層
隆美爾 發表於 2018-7-28 18:49
新民主黨一早要求政府處理社團問題,是你們不合心意,就假借本人海島身份發起批鬥,你們可唔可恥?? ...

首先,你唔應該係這個時候進行打壓,因為涉及黃海外交,朝野爭議等多個問題。

其次,你哩頭抗議完,轉頭就提醒內政部。你係搞到你自己同內閣呀。

193

W幣

1314

存款

1820

帖子

四級名譽勳章

發表於 2018-7-28 18:52 | 顯示全部樓層
紀文思 發表於 2018-7-28 18:38
果個社團條例 你唔滿意 你自己跟進 你推人地朗朗出黎 你搞到我鬧錯人 你唔好再係度亂咁換身份 你記清楚  ...

調查社團是內政部權力,司法部只提供法律意見。

193

W幣

1314

存款

1820

帖子

四級名譽勳章

發表於 2018-7-28 18:54 | 顯示全部樓層
李興道 發表於 2018-7-28 18:52
首先,你唔應該係這個時候進行打壓,因為涉及黃海外交,朝野爭議等多個問題。

其次,你哩頭抗議完,轉頭 ...

首先,調查社團是內政部負責,調查結果又無處罰益友行動,完全不是打壓。

其次,本人也是海島外交部長,海島人民被歧視言論打壓,有責任回應。

理親王

-272

W幣

0

存款

9049

帖子

親王金聖壽勳章中秋月兔狗年金幣

 樓主| 發表於 2018-7-28 18:55 | 顯示全部樓層
隆美爾 發表於 2018-7-28 18:52
調查社團是內政部權力,司法部只提供法律意見。

這樣說好了,你本來就不應該提供法律意見,你已經成為整件事的主謀,你的做法比你那些恆常出包的閣員來得更過份,我們不會就此罷休。

193

W幣

1314

存款

1820

帖子

四級名譽勳章

發表於 2018-7-28 18:57 | 顯示全部樓層
橋上島良查 發表於 2018-7-28 18:34
可恥的人,是在黃名任高官,還用海島身份發表聲明干預黃名內政,再發出神秘公文企圖打壓益友的你。

順帶 ...

調查結果證明本人無要求內政部打壓你們。

193

W幣

1314

存款

1820

帖子

四級名譽勳章

發表於 2018-7-28 18:59 | 顯示全部樓層
橋上島良查 發表於 2018-7-28 18:55
這樣說好了,你本來就不應該提供法律意見,你已經成為整件事的主謀,你的做法比你那些恆常出包的閣員來得 ...

司法部不應該提供法律意見??你今天吃藥未??

理親王

-272

W幣

0

存款

9049

帖子

親王金聖壽勳章中秋月兔狗年金幣

 樓主| 發表於 2018-7-28 19:01 | 顯示全部樓層
隆美爾 發表於 2018-7-28 18:59
司法部不應該提供法律意見??你今天吃藥未??

整個內閣的人都要避嫌,而司法大臣是最應該避嫌的人,這一點都不知道的現任司法大臣,我建議你去睇下醫生。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