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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是今非的小學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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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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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二級功績勳章銀聖壽勳章住戶證

發表於 2018-7-15 23:5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就近日杏壇省的人事風波,內政大臣出招,向首相要求廢除報備制。
現在希盟政府上台不久,人事任命仍未完成。我奉勸有些人切勿小學雞,為主子添煩添亂。

杏壇省在佛學館這件事上做錯了,OK,可以進行處理。但是連黨友要求也公開任命就要從善如流。

當日成立報備制,是當時經協內閣的善舉,目的希望用簡單的方式,加強行政效率。亦是紀文思競選杏壇總督時的承諾。
現在的內政大臣用廢除報備制來進行政治惡鬥。

要廢除報備制,這是不應該,而且不適當的行為。這樣變成不同黨上台,就會大改一輪,嚴重影響國家的發展。
如果你要收回權力,就回到《地方行政法》相關規定,地方民選總督提名人選,「理論上」可以受到中央政府的阻礙,會後患無窮。

內政部有沒有地方人事任命權呢?,理論上其實是沒有的,因為現在的法規,是沒有規定由內政部進行地方人事任命,是由「內閣政府」處理,可以由內閣閣議決定、可以由首相做,可以由首相授權任何大臣做。當然,有人會認為以往內政部任命不是有問題嗎?因為慣例是首相授權由內政部進行處理。

在區協組織法中,明定為內政部進行審議及任命,但現在的《地方行政法》中,只是寫明「內閣政府」處理,並不是一定等如由內政大臣處理,就算是報備制,內政部的角色都只是「收取」報備文件而已。所以內政大臣聲稱「明顯地方總督欲以任命地方市長一事來削減內政部權力」不知從何說起。

這個地方人事報備制度,就是因為以往紀文思「成功爭取」,由當時的橋上島良查首相放權而設立。因為地方人事任命權在內閣政府手上,這是法例規定的,當時的橋上島良查首相放權俾內政部處理。

現屆政府仍然俾內政部處理地方人事任命,即是說,希望聯盟政府繼續沿習這個由上屆政府所定下的規定,意味今屆認同上屆政協政府的善政。

這個社會不會認同的是,有人利用這個善政作為工具進行政治打壓,這反映出希盟政府領導對於其下屬內政大臣的行為規範是有疏漏的。

如果正如內政大臣所言「明顯地方總督欲以任命地方市長一事來削減內政部權力。」那麼內政大臣咪換左位置就換左腦袋?

因為當日內政大臣當自由城總督時就用報備制來「削減內政部權力」,經協執政的時候你「削減內政部權力」就得,當你執政後就反面不認人,反對「削減內政部權力」,咁仲唔係大搞政治把戲,來迫害在野勢力嗎。

既然這個善政得到社會的認同,促請政府不要因為個人因素而犧牲公眾利益,敗壞民主制度。

過去經協歷屆政府推動地方自治,促使到民選總督,與《地方行政法》的出現,其實已經是民主的勝利,雖然法規仍然有未完善的地方,但是我們是需要維護整個制度,符合公眾的利益,而不是走回頭路。

太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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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長期之杖商業證

發表於 2018-7-16 00:09 | 顯示全部樓層
走回頭路?將制度法制化不是優化反而是倒退的表現嗎?

不要因為一份公文上綱上線,閣下當年阻撓本人出自由城副總督才是冒犯地方自治的典型獨裁例子。

一個獨裁者發文捍衛地方自治?笑話一則。

https://i.imgur.com/2aLBzsq.jpg

道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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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8-7-16 00:12 | 顯示全部樓層
龍志景朗 發表於 2018-7-16 00:09
走回頭路?將制度法制化不是優化反而是倒退的表現嗎?

不要因為一份公文上綱上線,閣下當年阻撓本人出自由 ...


果然係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
依家的內政大臣係我咩?係你播。

而且,你忘記了地方民選總督制度係邊個推動的。

太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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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長期之杖商業證

發表於 2018-7-16 00:23 | 顯示全部樓層
李興道 發表於 2018-7-16 00:12
果然係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
依家的內政大臣係我咩?係你播。

當年事情想推得一乾二淨?

史上唯一一次反對任命就是閣下,你是一名獨裁者,永遠都是。

我把報備制度法規化,分清楚各持份者的權力和委任程序,有何不可?

https://i.imgur.com/2aLBzsq.jpg

道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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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8-7-16 00:3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李興道 於 2018-7-16 00:39 編輯
龍志景朗 發表於 2018-7-16 00:23
當年事情想推得一乾二淨?

史上唯一一次反對任命就是閣下,你是一名獨裁者,永遠都是。


你錯了,現在走回頭路的獨裁者是你。

唔好轉移視線啦。

太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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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長期之杖商業證

發表於 2018-7-16 00:49 | 顯示全部樓層
李興道 發表於 2018-7-16 00:32
你錯了,現在走回頭路的獨裁者是你。

唔好轉移視線啦。

我獨裁什麼?哪處獨裁?把制度法制化是獨裁化嗎?

李興道是我國史上唯一個否決地方總督委任人選的內政大臣。

https://i.imgur.com/2aLBzsq.jpg

道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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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8-7-16 00:5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李興道 於 2018-7-16 00:54 編輯
龍志景朗 發表於 2018-7-16 00:49
我獨裁什麼?哪處獨裁?把制度法制化是獨裁化嗎?

李興道是我國史上唯一個否決地方總督委任人選的內政大 ...


制度法制化?你想加強內政部的權力呀?

「明顯地方總督欲以任命地方市長一事來削減內政部權力。」這句說話,是我屈你架?

太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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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長期之杖商業證

發表於 2018-7-16 01:05 | 顯示全部樓層
李興道 發表於 2018-7-16 00:53
制度法制化?你想加強內政部的權力呀?

「明顯地方總督欲以任命地方市長一事來削減內政部權力。」這句說 ...

https://www.wongmingempire.com/bbsw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2838&extra=page%3D3


紀文思說法:「根據權力下放的原則,地方政府擁有人事任命權,而內閣政府只保留報備權。除非總督提名的人選違反了國家法律,或是與國家的政策和行政有所抵觸,否則政府基本上不可以否決總督的任命。」

報備制度:「如果中央政府反對有關調動,中央政府須在報備帖下標明否決調動,並說明否決原因。地方政府自行在官榜廣場發出的命令帖,由中央政府處置。」

總督一說完全沒有依據報備制度,是自行僭建的說法。不是削減內政部的權力嗎?

註:李興道是我國史上唯一個否決地方總督委任人選的內政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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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8-7-16 01:1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李興道 於 2018-7-16 01:15 編輯


咁關內政部咩事,內政部理論上是沒有法定的任命權。
而且紀文思的講法與報備制有出入,你重申返咪得囉,上綱上線講「明顯地方總督欲以任命地方市長一事來削減內政部權力。」就要廢除報備制度,仲唔係借題發揮?

唔夠人講就拉以往的事講,真係一個走回頭的獨裁者。

洛晴子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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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

發表於 2018-7-16 02:1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紀文思 於 2018-7-16 03:19 編輯

我必須要回應這個指控。你引述的東西,我今日回應的時候我也有認真看過,的而且確這是我們上一屆政府實行權力下放的原則,而那個說否定的條文,就是所謂的太平門,或是尚方寶劍。是為了讓中央政府應付一些不能預測的後果。而那些後果就是我之前所說的,如果人選是違反法律和或是與國家的政策和行政有所抵觸。


當時我作為杏壇省總督,我的競選政綱就是實行權力下放,而當時朗朗亦支持我向中央政府爭取。時任首相理親王對於地方事務改革的態度亦十分開明,十分支持權力下放。即使當時內閣會議中,有同僚反對實行權力下放,除了害怕地方獨大以外,亦擔心當時反對黨領導的自治政府會搞什麼事端出來。當時首相和我作為內相力排眾議實行權力下放。而我們亦為了防止有其他不能預測的情況出現以及團結內閣,我們亦同意追加一個否定任命的條文。


條文的存在,是否就一定要死跟呢?這就是有權,會不會用盡的問題。


我作為內相的時候,你作為自督。而現在你是內相,我是杏督。我倆的合作十分緊密。當初我和首相都支持權力下放的原因除了是令地方政府施政更加順利,更多的是增加民主成分。因此,我作為內相的時候,自督有一些小的問題,我亦不曾提出。就算有內閣同僚跟我提出自督錯誤的時候,我亦沒有如你,現任內相一樣,把我的官員人選停職。我只有私下召見你,對你提出問題,希望雙方努力解決。


因為你是民選自由城總督,你背後有選民的支持。而我作為內政大臣,卻不是國會議員,我缺乏民主認受性,因此我對自督提名的人選,以及程序,我亦隻眼開只眼閉。我更加不會隨意把你的政令廢止,我尊重你作為民選地方總督,更加尊重你組織的民選地方政府以及支持你的選民。


我好希望內相知道,內政大臣跟地方政府是一個合作的角色,並不是敵對的角色。以及,一個穩定的地方政府,是女皇陛下政府和整個國家都樂見的事。


我並不認為這是一個僭建的問題,反而是一個你如何解讀這個條文的問題,這沒有對與錯。不存在我要減低內政部的權力。而我作為內相,我亦沒有想過要增加或是減少內政部的權力。作為內政大臣,除了協助地方政府施政外,更加要處理選舉事務的問題,以及最重要,輔助內閣總理大臣施政。


當然,你死跟這條法律條文也沒有錯,但完全是違背了上屆經協政府實行地方權力下放的初衷和精神。我作為內相,我定位我的角色只是輔助地方政府施政,只要地方政府提出合理和合法的要求,我都一應協助。不單單是我內政部,經濟部同樣地十分願意支持地方政府活動。


至於內相指我完全沒有依據報備制度,我想說的是,我是第一個內相執行報備制度。我不敢說我是權威,但絕對係熟悉這個政策。而當中操作的方法和運行的方式,我和首相亦有很多的討論,包括如何完善制度和令地方政府更加民主化。而最熟悉這個制度,除了我之外,就是當時首相和當時的助理內相。如果你這樣說不單單抹殺了我當時作為內相爭取權力下放的努力,你更加抹殺了當時首相的努力。




但我絕對不會怪責你,我明白今次換政府的交接並不完美。我亦希望各位包容這次交接的不完美,畢竟是我國為數不多的政黨輪替。很多前朝內閣的討論和文件,以及各個部門的運行情況,新任大臣亦未能立刻上手。



當初國會選舉的時候,我和經協亦留意到地方人事報備制度雖然執行的時候有少許沙石,但總體來說還是很成熟,因此,我當時作為候選人,我提出完善地方權力下放,包括廢除我剛剛說的太平門和尚方寶劍。


我希望內相可以重申考慮內政部和內政大臣的角色。你可以不尊重我,但請尊重我作為前任內政大臣,民選總督以及得票最高的國會議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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