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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議長公告(褫奪白敖議員資格)


由於白敖議員在本屆連續三次未有向國會行政處告假下缺席國會常務會議,根據《帝國國會法》第三章第十六條的規定視作自動辭職。本議長依照《帝國國會法》第十九條賦予之權力,執行上述條例及《帝國國會選舉法》第五章第十五條甲的規定,褫奪白敖議員的資格,於今日起生效。

有關議席,將會由選舉委員會按法進行補選。

國會議長 李迎希

慶寧戊戌六年四月初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