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來10:26,29)
聖經中再三警告,信主之後不可再犯罪(約5:14;8:11;林前15:3;羅6:1,15),但信徒是有再犯罪的可能(雅5:15;約壹2:1又5:16),如果犯了罪,要認罪悔改,才可以得赦免(約壹1:9;箴28:13),但這是由於信徒被罪惡所勝,並非願意犯罪(羅7:23,24;加6:1;詩65:3),所以犯罪之後非常痛苦不安(詩32:3,4;38:2-8),不能不痛悔認罪。(詩51:3,4,17)
可是若故意去犯罪,完全背離主,那結果就嚴重了,有的今生就要受到相當利害的刑罰和報應(撒下12:9-10)。甚至交撒但敗壞他的肉體(林前5:5),若一直不悔改(林後12:21;啓2:21),將來還要受更重的刑罰和報應,不僅失去神的國(林前6:11;弗5:5;加5:21),有的要交給掌刑的,受到嚴重的處分(太18:34)。
所以信徒必須與罪惡相爭(來12:1,4),自己勝不過,要求主拯救(羅7:24,25),絕不可甘被罪制服作罪的奴僕。(彼後2:19,20;約8:34;羅6:16)因為罪能迷惑人,叫人心剛硬(來3:13),越發犯罪,越陷越深,不能自拔,以至故意犯罪了。這實在是可怕的事,但若及早認罪祈求倚靠主,主還是能赦免他,保他到底的(來3:15,16又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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