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二哥 發表於 2017-3-22 22:58
經濟大臣可否講解一下新的稅制?
新稅制及現有稅制調整。
新稅制:土地交易印花稅
不論由政府出售的土地使用權,還是私人之間的交易,每筆交易都必須向經濟部中央田土廳登記。而登記前,買方是需要繳交一筆土地交易印花稅。而該稅的計法,就是按該次土地交易的售價中的百分比徵收。而該項的稅率比例為多少,則由經濟部上呈國會審批而制定。
而稅率將會在第二議程討論時公告。
現有稅制:差餉
由於原有條例內容是配合第七屆政府時的售地政策,當時的土地使用權限一律只訂定一年制,因此差餉只會在土地使用期限過了一半才會徵收一次,而且是按土地使用權約的原業主徵收。即當該土地私人轉手出售,差餉的責任都只歸舊業主,新業主則不用繳付,要等到土地使用權限屆滿重新納約時才要承擔。
但現時經濟部提出修例後,現時的土地使用權限,會延長至兩年期。差餉徵收方式,會是每季一次,即一年四次。不論新舊業主,一樣要承擔當季的差餉。在土地使用權限結束時會自動向現有業主續約,但會按照該區地價的升跌幅而調整補額的需要。
至於差餉徵收的式,亦為當區地價的中位數徵收一個百分比,此稅率亦將在第二議程討論時公告。
不論土地交易稅及差餉,經濟部待國會通過修例後會發出徵收細則,讓民眾可以清晰稅制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