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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比利仔

審訊(司法覆核第五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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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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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功績勳章親王銀聖壽勳章長期之杖

 樓主| 發表於 2016-11-20 22:33 | 顯示全部樓層
童話 發表於 2016-11-20 21:13
本人出席審訊。

由於本人受政府限制每小時只能發帖三次,若法庭發帖將嚴重影響本人在國家其他版面發言 ...

原訟人現在就案件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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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1-20 23:09 | 顯示全部樓層
比利仔 發表於 2016-11-20 22:33
原訟人現在就案件陳詞

本人委任龍志景朗為本人律師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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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功績勳章親王銀聖壽勳章長期之杖

 樓主| 發表於 2016-11-21 18:55 | 顯示全部樓層
童話 發表於 2016-11-20 23:09
本人委任龍志景朗為本人律師代表

批准

原告代表可以開始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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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長期之杖商業證

發表於 2016-11-21 21:04 | 顯示全部樓層
比利仔 發表於 2016-11-21 18:55
批准

原告代表可以開始發言

出席審訊。
由於本人需與起訴人商討有關案情,有關陳詞於星期三交上法庭。

https://i.imgur.com/2aLBzsq.jpg

榮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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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功績勳章親王銀聖壽勳章長期之杖

 樓主| 發表於 2016-11-21 22:38 | 顯示全部樓層
龍志景朗 發表於 2016-11-21 21:04
出席審訊。
由於本人需與起訴人商討有關案情,有關陳詞於星期三交上法庭。


商討案情應該在開審前進行,請原告一方清楚明白這一點
本席今次特別破例批准原告一方在星期三陳詞,下不為例

太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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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長期之杖商業證

發表於 2016-11-21 23:22 | 顯示全部樓層
比利仔 發表於 2016-11-21 22:38
商討案情應該在開審前進行,請原告一方清楚明白這一點
本席今次特別破例批准原告一方在星期三陳詞,下 ...

本人亦是昨晚才被委託擔任起訴人之律師代表。
本人已盡快了解情況及起草陳詞,希望法官大人諒解。

https://i.imgur.com/2aLBzsq.jpg

太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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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長期之杖商業證

發表於 2016-11-23 00:06 | 顯示全部樓層
比利仔 發表於 2016-11-21 22:38
商討案情應該在開審前進行,請原告一方清楚明白這一點
本席今次特別破例批准原告一方在星期三陳詞,下 ...

我龍志景朗謹代表我當事人童話先生陳詞,我國政府以往限制新人每小時發帖五個,及後在沒有政府公告或國會授權下無故更改為限制新人每小時發帖三個,嚴重剝奪新人融入帝國生活的權利;根據現今法令規定國民需要發帖(主題和帖子)總數為五十個或以上才享有投票權,政府內閣甚至正在商量把總數調整至一百五十個或以上,可見限制新人發帖亦嚴重影響有關人士享有投票權。

加上根據《黃名帝國人權法》第十條 「言論自由」:任何人士擁有不可分劃之言論自由,而其內容包含了保有己見的自由,接受和傳遞資訊及想法的自由。可見限制發帖甚至把限制再受緊( 新人每小時發帖五個降至三個)是嚴重違反「接受和傳遞資訊及想法的自由」。請法庭頒令政府此決定違法。

https://i.imgur.com/2aLBzsq.jpg

榮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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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功績勳章親王銀聖壽勳章長期之杖

 樓主| 發表於 2016-11-23 12:09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由政府代表陳詞

興寧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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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三級黃統建國勳章二級功績勳章二級慶寧藝術及文化獎章國家建設獎章中秋月兔商業證

發表於 2016-11-23 13:10 | 顯示全部樓層
比利仔 發表於 2016-11-23 12:09
現在由政府代表陳詞

政府一方陳詞將由國防大臣仲尼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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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長期之杖商業證

發表於 2016-11-26 14:42 | 顯示全部樓層
比利仔 發表於 2016-11-21 22:38
商討案情應該在開審前進行,請原告一方清楚明白這一點
本席今次特別破例批准原告一方在星期三陳詞,下 ...

我代表我當事人童話向法庭提出交涉,法院是否只會向我當事人一方提出發言時限,政府代表卻無需設下限期?

https://i.imgur.com/2aLBzsq.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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