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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民事訴訟第七號:馬仔 訴 龍志景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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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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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功績勳章親王銀聖壽勳章長期之杖

發表於 2016-3-26 22:1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黃名帝國中央法院
司法管轄權

馬仔



龍志景朗


主審法官:首席大法官 比利仔
案件編號:民事訴訟第七號
入稟狀:http://www.wongmingempire.com/bb ... &extra=page%3D1


與訟雙方是否已出席及準備審訊?


興寧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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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三級黃統建國勳章二級功績勳章二級慶寧藝術及文化獎章國家建設獎章中秋月兔商業證

發表於 2016-3-26 22:19 | 顯示全部樓層
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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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功績勳章親王銀聖壽勳章長期之杖

 樓主| 發表於 2016-3-28 14:3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席裁示,被告人如未能在2016年3月30日或以前出現於本席前,將視為缺席本審訊。

太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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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長期之杖商業證

發表於 2016-3-28 17:41 | 顯示全部樓層
出席審訊

由於本人出國散心,不常回來,本人認罪並願意賠償。

https://i.imgur.com/2aLBzsq.jpg

榮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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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功績勳章親王銀聖壽勳章長期之杖

 樓主| 發表於 2016-3-28 21:31 | 顯示全部樓層
龍志景朗 發表於 2016-3-28 17:41
出席審訊

由於本人出國散心,不常回來,本人認罪並願意賠償。

由於被告人在本席席前承認指控,加上原訟人在申請時向法院所提出之證據,本席現在命令被告人龍志景朗必須於2016年4月10日或以前在延興廣場或於本國報章公開向原訟人致歉。

任何一方如對本命令有不滿,必須於2016年4月3日或以前向法院提出上訴或重新考慮。

興寧黨

愉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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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三級黃統建國勳章二級功績勳章二級慶寧藝術及文化獎章國家建設獎章中秋月兔商業證

發表於 2016-3-28 21:55 | 顯示全部樓層
比利仔 發表於 2016-3-28 21:31
由於被告人在本席席前承認指控,加上原訟人在申請時向法院所提出之證據,本席現在命令被告人龍志景朗必須 ...

在下提出的包括要向在下親人道歉。。。

榮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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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功績勳章親王銀聖壽勳章長期之杖

 樓主| 發表於 2016-3-28 22:06 | 顯示全部樓層
馬仔 發表於 2016-3-28 21:55
在下提出的包括要向在下親人道歉。。。

本席命令道歉內容必須包括向原訟人親人道歉

興寧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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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三級黃統建國勳章二級功績勳章二級慶寧藝術及文化獎章國家建設獎章中秋月兔商業證

發表於 2016-3-28 22:21 | 顯示全部樓層
比利仔 發表於 2016-3-28 22:06
本席命令道歉內容必須包括向原訟人親人道歉

感謝法官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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