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仔 發表於 2016-2-20 23:03
本席批准傳召國正 UID722 上庭作供
本人 國正 到庭作證
由於今次是地方總督選舉史上第一次決選,所以時鳴報集中資源研究有關細節。
本人接到嚮往自然的提問後,亦登出帳戶嘗試進入票站,證實選民註冊日期是1月6日並非1月10日,
故本報亦臨時抽起報導,以便司法機構跟進。
另外,今次選舉委員會只由一人組成,夏侯昜首相身兼黃名經濟協會主席,故我報密切跟進有否不公事情。
根據初選經驗,最後一天投票率會比較高,巧合今次決選的入口捷徑在選舉最後一天消失。
鍳於今次選舉投票渠道在選舉過程出現變動,令今次選民投票會有輕易困難之分,所以我認同不公之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