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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關二哥

[討論] 同性戀違反神的律法...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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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3 18:55 | 顯示全部樓層
支離疏 發表於 2012-7-13 12:00
天地不仁,本來自然就沒什麼道德可言。
既然如此,用此自然來批判別人的取向,並不合理。

取一個宗教觀念給  支兄

世界上的人都知道"弱肉強食",也就是說,如果人類依照"弱肉強食"法則,很多人是無罪的,甚至很多國家的法律根本就不公平,它還是活的好好的,有的人躲在法律背後做盡壞事,想盡榮華富貴,它還是好好的,為什麼?
自然沒有道德可言,不是自然沒有道德可言,而是"審判"都在肉身結束的時候,所以有的人生而富貴,有的人生而貧困,都是前世之因,這不表示只有佛教說法,道教與西方宗教都有提到,死後審判,那為什麼上古時代交通不方便的宗教,共通點這麼多? 值得你們去開開智慧!

後註:同性戀者形成的原因滿多的,一、上輩子可能是與這生的性別顛倒,但由於上輩子太過開放,或者習性過重,無法矯正,忽然一個累世都是女性的靈魂投胎到男身上,難免性向錯誤,但是"人本來就是要承擔、承受宿命",如果逆天,就會遭報,也許現在看不到,但後果影響甚遠,但是現代社會不同,講究人權,講究開放,可是 靈界 可不講人權,有罪就是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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