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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刊物稅、博彩及服務稅屬於司政處統計專項,每月會由司政處向經濟部報告並調撥有關資金
2.官報收入由司政處透過後台向發刊官員戶口扣除及轉帳,毋須經濟部另行調撥
3.銀行利息收入、行政費收入,應查看帝國國庫四間銀行的帳目,於「理財日誌->我接收的日誌」可得
4.銀行轉帳手續費,應查看帝國國庫四間銀行的帳目,於「理財日誌->我操作的日誌」可得
5.所有支出的操作,只要屬當月就要計入。例如9月份要發放8月份的公務員薪金,該筆銀行轉帳行政費便計入9月份的財務帳而不是8月份。但8月份公務員薪金總額,就份定是計入8月份的財務帳內。
6.如預繳式收入,理應分拆到當月計帳。如地租是每季徵收,所以收支損益表上應只顯示當月的地租總額。另要注意,如業戶承租或結束租約不滿一季,就要按承租月或停租月計算。
7.所有地租承租日若在該月最後十天才開始,那麼當月就會免租,由下一月起才開始徵收。
8.所有公務人員如在該月最後五天才開始任職(相反就當全月支薪),薪金就會由下一月才開始計算,當月的五天視為「試工」無薪。但公務人員離職,不論當月做了多少天,則須付足全月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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