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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名帝國
眾志成城 維護自由
法定要求償債書
課稅地址:東區廣電大街十號維多利亞時報 田土廳紀錄土地持有者:明得
茲因上述土地持有人於2012年3月份時未有準時交稅,惟本應在2012年4月3日再度發出交稅通知均未獲得回應。因此本廳經過稅務及財政署授權下,現在向持有人發出通知追收地稅、地稅附加費及罰款合共113幣,持有人必須在2012年4月16日或以前,透過銀行轉帳予帝國國庫,並在本通知書後貼出收據。如持有人逾期繳交,本廳將會入稟索償,並保留收回土地權利。希望持有人準時交稅,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到國民事務中心與職員聯絡。
東區田土廳 李迎希 代行
2012年4月11日 雍安壬辰元年三月廿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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