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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類] 第二十四章 《中央銀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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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6-6 18:2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國會秘書長 於 2020-5-1 11:57 編輯

黃名帝國法例第二十四章
《中央銀行法》


【制定/修正日期】從璟庚寅元年十二月廿一日
         慶寧乙未三年六月十九日
         慶寧庚子八年三月卅日

【公佈/執行日期】從璟庚寅元年十二月廿一日
         慶寧乙未三年六月十九日
         慶寧庚子八年三月卅日



【法例執行背景】

第一屆國會《黃名帝國憲報》卷一第二期宣告執行。
第九屆國會第二次會議修訂第五條。
第十八屆國會下議院第五次會議通過全法修訂。


【條目】


第一章 總綱
第二章 職能
第三章 附例



第一章 總綱
第一條 本條例得引稱為《中央銀行法》。
第二條 本條例為對於中央銀行之規管。

第二章 職能

第三條 黃名帝國中央銀行(下稱中央銀行)直屬內閣政府經濟部。
第四條 中央銀行之設立目的包括:
 甲 促進黃名帝國金融市場穩定;
 乙 促進並輔導銀行業及黃名帝國經濟之持續及發展;
 丙 為黃名帝國國民提供最基本之銀行服務;及,
 丁 維護黃名帝國內部通貨物價及對外幣匯率之穩定。
第五條 黃名帝國合法貨幣為W幣,其發行由中央銀行專營並管理。W幣只限於黃名帝國境內的一切支付,具有法償效力,並受到黃名法律的保護。
第六條 中央銀行由中央銀行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設委員三至五人,內政大臣為當然委員,經濟大臣為當然委員兼中央銀行總裁,其餘名額由經濟大臣提名,內閣總理大臣任命。
 甲 中央銀行總裁等同銀行行長,內閣總理大臣可額外任命一委員為副總裁,輔助總裁管理銀行業務。
第七條 中央銀行可出售或增售股份,惟中央銀行必須保持至少八成股份由內閣政府持有。
第八條 中央銀行為符合《私營銀行條例》之私營銀行及金融機構之監管機構,可根據《私營銀行條例》監管各私營銀行及金融機構。
第九條 本章未有規定之中央銀行職能事項,概由中央銀行基於國家及國民整體利益決定。

第三章 附例


第十條 本條例於公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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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20-5-1 11:52 | 顯示全部樓層
以下條文已於2020年4月22日全條更改。

黃名帝國法例第二十四章
《中央銀行法》

【制定/修正日期】從璟庚寅元年十二月廿一日
         慶寧乙未三年六月十九日

【公佈/執行日期】從璟庚寅元年十二月廿一日
         慶寧乙未三年六月十九日


【法例執行背景】

第一屆國會《黃名帝國憲報》卷一第二期宣告執行。
第九屆國會第二次會議修訂第五條。


【條例內容】

第一條   (定位)
黃名帝國中央銀行 (以下簡稱中央銀行) 為國家銀行,直屬商事署和內閣管核,與帝國國庫分開。

第二條  (經營目標)
中央銀行經營的目標有如下:
 一 促進黃名帝國金融市埸穩定。
 二 為黃名帝國國民提供健全的銀行業務。
 三 維護黃名帝國內及對外幣匯率的穩定。
 四 於上列目標範圍內,協助經濟的發展。

第三條  (總行及分行)
中央銀行總行設立於黃名帝國政府所在地,而如要在國外設立分行,須由中央銀行管理委員會決議,再上呈內閣作最終決定

第四條   (資金)
中央銀行資金,由內閣管核的帝國國庫撥入。其資金全部為黃名政府所有,如要動用銀行資金,須由稅務及財政大臣和內閣總理大臣一同批准。

第五條  (管理委員會)
中央銀行設立中央銀行管理委員會,置委員二至四人,內政大臣、經濟大臣為當然委員,其餘名額由內閣總理大臣任命。委員任期為一年,期滿得續派連任。管理委員會召開定期會議討論及檢視、監察、決定中央銀行之事務。管理委員會得就中央銀行重大事宜召開特別會議討論。

第六條  (中央銀行總裁)
中央銀行置總裁一人,由中央銀行管理委員會主席兼任;副總裁一人,兩者均由內閣總理大臣在中央銀行管理委員會委員中任命,期滿得續加任命。

第七條 (總裁職能)
總裁總理中央銀行事務,並執行管理委員會內的決議,對外為行長代表中央銀行;副總裁輔助總裁處理行務。總裁由管理委員會之主席兼任,總裁缺席時,由副總裁代理一切事務。

第八條  (黃名帝國貨幣)
黃名帝國貨幣,由中央銀行發行。
中央銀行發行之貨幣為黃名帝國合法貨幣,只限於黃名帝國境內的一切支付,具有法償效力,並受到黃名法律的保護。
貨幣的發行,由中央銀行專營並管理。
國幣的基本單位為W圓。

第九條   (對外兌換)
中央銀行辦理下列外匯業務:
 一 黃名幣對外買賣匯率之調控
 二 指定銀行及其他事業辦理外匯業務,並督導。
 三 外匯之結購與結售。
 四 民間對外匯出、匯入款項之審核。
 五 外國貨幣之買賣。
 六 其他有關外匯業務事項。
銀行及其他事業申請辦理外匯業務應具備的條件、審查程序、核准指定、
業務範圍、廢止指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都由中央銀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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