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選擇 進入手機版 | 繼續訪問電腦版
搜索
 找回密碼
 請即註冊
查看: 481|回復: 0

[內閣政府] 文化大臣令【傳媒執照事宜】

[複製鏈接]

興寧黨

愉親王

制司處處長(司制)

2111

W幣

3萬

存款

1萬

帖子

親王三級黃統建國勳章二級功績勳章二級慶寧藝術及文化獎章國家建設獎章中秋月兔商業證

發表於 2019-5-21 01:3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文化部宣布取消「傳媒執照續照」做法,改以「傳媒執照定期檢討」更新牌照發行條件,以防止「執照過期」情況發生。

鑑於以下傳媒機構均在最近180天內發行至少3份出品,本人現宣佈:

以下機構於本次檢討獲得通過,並須於其後180天至少發行出版物/視聽節目3個
  • 杜泰報社
  • 黃名訊息傳播
  • 龍志黃名報社
  • 沙皇報業
  • 益友通訊社
  • 惠民報社
  • 自由報社
  • 新韓傳媒
  • 新時代報社


以下機構未能通過,須在 30 天內至少發行出版物/視聽節目1個,否則文化部將考慮收回該傳媒執照。
  • 維多利亞時報
  • 青天報社


執照其他要求照原刊載於各機構之執照細則。


以上通告全國國民




助理文化大臣 馬仔 (代行)

慶寧己亥七年四月十七日 / 2019 年 5 月 21 日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