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馬仔 於 2019-3-6 23:03 編輯
大家對上議院的組成及約束都充分地提供了不少灼見,惟對下院的選舉方法卻未有比較多的著墨。我愉親王謹在此利用這個平台拋磚引玉,略抒拙見。
首先必須重申,今次政改的目的是令各政黨更均衡參與黃名政治,共建美好黃名。承黃訊傳新刊《名月》論調,現今黃名的政治環境已非單純的二元對立格局,而是四個政黨和而不同地為政改努力交流的理想新局面。我們必須設計出能有效保障小型政黨以至個人參與黃名政治的機會。以下我將提出兩份方案,歡迎各位指點評議。
「地方名單分組制」方案
下議院議席分地方席及名單席兩類,
地方席(3至4席)(杏壇省總督、自由城總督、繼圖及東寧代表)按現時總督選舉形式舉行,即每個地方席以一人一票形式選出,三席獨立投票。
名單席(4至5席) 採「名單制」報名。每條名單可以有最多四位直選席候選人,另外加上最多三位分別競選不同地方席的地方席候選人,即一條名單最多七人。候選人於名單內的次序由候選人自行商議決定。
若下議院定有七席,投票時,選民有四票(九席時選民有五票,即分拆繼圖、東寧兩票)
杏督票、自督票、繼寧票、名單票。
點票時,首先處理地方席的選舉結果,地方席當選者自動從名單剔除,再按名單票得票分配名單席。名單得票達總名單票百分之十,名單首位的候選人獲得議席,達百分之二十,第二位當選,如此類推。若以此法分配後仍有議席,則按各名單餘額多少定奪。
「地方名單分組制」好處:
1. 選民對於純粹參與全國國政者以及同時參與地方政務及全國國政者,有不同的要求,投票時對兩種不同席位有不同的考量,以往大選與總督選舉的差異已能反映這點。「分組制」之下能夠讓選民維持以兩套考量方式決定投票意向。
2. 分組制之下,分配席次的優次依照名單自定的次序。關於議席的爭議都在於選前名單內各人自行協商解決,在正式選舉時名單內的爭論有望減少。名單外則由於選舉本身不同候選單位之間競爭,爭論是無可避免的。
3. 政黨可以將希望培育的新人排在名單第一位爭取保送入議會,較諸個人競選制更容易培育新人,活化政局。
「一條龍」方案
沿用現時「大選區」投票方式,七席時一人四票,投票後結果不可見。參選人可選擇只報名下議員或同時選擇一個地方報名。
點票時先按得票計算有報名參選地方席的候選人,待杏壇自由繼寧三席皆產生後,餘下侯選人再按得票獲得議席。
「一條龍」方案好處:
機制簡單易懂,不容易發生不懂如何投票或投錯票情況。
所有參選人均在同一起跑線上,有利小型政黨及獨立候選人與大黨競爭,減低策略投票的影響。
選民對不同候選人有不同喜惡,能夠直接以四票分投給不同候選人表達,在此較名單制綑綁投給整條名單較有彈性。
各人都以個人為單位競選,須以個人實力在選舉中爭取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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