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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申請] 申請在商事大街成立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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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正義黨 

嘉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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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一級黃統建國大勳章五級黃統建國勳章狗年金幣景區工作襟章住戶證傳媒證

發表於 2019-1-18 00:12 | 顯示全部樓層
龍志景朗 發表於 2019-1-17 23:52
內政部引用《黃名帝國出版及廣播牌照條例》第二章第三條「任何組織如欲從事出版報刊或刊物之業務,必須向文 ...

今次只是申請商團,並非申請成立新聞機構,故沒有向相關機構申請出版牌照,如要正式經營傳媒機構,我便會在標題注明在廣電大街提出申請,既然如此,我自當刪去經營報刊二字,以符合申請。

法律與正義黨 

嘉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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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一級黃統建國大勳章五級黃統建國勳章狗年金幣景區工作襟章住戶證傳媒證

發表於 2019-1-18 00:14 | 顯示全部樓層
龍志景朗 發表於 2019-1-17 23:52
內政部引用《黃名帝國出版及廣播牌照條例》第二章第三條「任何組織如欲從事出版報刊或刊物之業務,必須向文 ...

已經刪去經營報刊的字眼,所以內政部的判決已經失效。

太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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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長期之杖商業證

發表於 2019-1-18 00:28 | 顯示全部樓層
驅牛翁 發表於 2019-1-18 00:14
已經刪去經營報刊的字眼,所以內政部的判決已經失效。

請閣下弄清楚,閣下在申請過程當中自行刪除字眼,試圖令內政部判決失效是程序失當。
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書時應清楚列明公司經營範圍,在申請期間未得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申請內容。
由於申請人在未得有關部門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更改申請書的內容,內政部維持判決。

閣下可以再次遞交申請,內政部亦提醒申請人切勿無故挑戰各政府部門依法裁定結果的正當性。

內政大臣

https://i.imgur.com/2aLBzsq.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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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一級黃統建國大勳章五級黃統建國勳章狗年金幣景區工作襟章住戶證傳媒證

發表於 2019-1-18 00:48 | 顯示全部樓層
@仲尼

煩請先生再處理一下吧,究竟是經濟部的權力有效在先還是內政權力可壓倒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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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9-1-18 01:20 | 顯示全部樓層
龍志景朗 發表於 2019-1-18 00:28
請閣下弄清楚,閣下在申請過程當中自行刪除字眼,試圖令內政部判決失效是程序失當。
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書 ...

本公司已經維持原有描述,將經營範圍設定在經營報刊、個人化服務及股份交易,並已獲得經濟部同意批准成立,如果內政部與經濟部的判決有衝突,請先行內部解決,不應將責任委於申請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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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一級黃統建國大勳章五級黃統建國勳章狗年金幣景區工作襟章住戶證傳媒證

發表於 2019-1-18 01:2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人僅代表新時代股份有限公司的擁有人發言,本人將經營範圍設定在發展報刊、個人化服務及股份交易上並無不妥,因為本人經營的是商團,而不是新聞,中間並無要說一定要申請成立傳媒機構,我們公司在新聞上的事務可以委託坊間的新聞機構代為完成,也不一定會親自發刊,須知,注資到新聞事業上也是經營標準之一,故此,內政部的說法並不成立,內政部的說法是在強逼商團一定要成立新聞機構,然後發刊,此等是影響及剝削了商團發展事務的可能性及自由,故此,本人希望首相大人可以定奪,還本公司一個業務上的自由的清白。

@仲尼

太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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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長期之杖商業證

發表於 2019-1-18 07:28 | 顯示全部樓層
驅牛翁 發表於 2019-1-18 01:26
本人僅代表新時代股份有限公司的擁有人發言,本人將經營範圍設定在發展報刊、個人化服務及股份交易上並無不 ...

完全是本末倒置,擅自修改申請書內容已經違反申請常理,試問世上哪一個政府在政府部門作出判決期間,容許申請人擅自更改申請內容?

現在申請人在擅自修改申請書內容後,竟然可以公然理直氣壯宣布政府部門作出的判決無效,明顯申請人公然侵犯政府部門作出判決的公權力,做法完全不能接受。內政部強調申請人應先行釐清申請內容,再作申請,並非在此喋喋不休,像一個怨婦尋求首相打救。沒有人有特權,若果不依程序處理,休想申請獲得批准。

內政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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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民主聯盟

康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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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御林軍事團員佐勳章三級慶寧藝術及文化獎章住戶證

發表於 2019-1-18 07:35 | 顯示全部樓層
龍志景朗 發表於 2019-1-18 07:28
完全是本末倒置,擅自修改申請書內容已經違反申請常理,試問世上哪一個政府在政府部門作出判決期間,容許 ...

那如果先申請公司後,再來申請報社可嗎?

太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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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長期之杖商業證

發表於 2019-1-18 07:43 | 顯示全部樓層
黃庭浩 發表於 2019-1-18 07:35
那如果先申請公司後,再來申請報社可嗎?

內政部無意干涉貴 公司的業務安排,但請另行申請。不是擅自修改了申請書內容就可以,政府部門不會視擅自修改的內容為第二次申請。

內政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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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9-1-18 08:0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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