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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yinghey

[第十四屆國會] 第十四屆國會2018年第二季季度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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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寧黨

愉親王

制司處處長(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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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三級黃統建國勳章二級功績勳章二級慶寧藝術及文化獎章國家建設獎章中秋月兔商業證

發表於 2018-5-25 18:00 | 顯示全部樓層
橋上島良查 發表於 2018-5-25 00:11
這裡我們需要弄清楚「經營」的定義為何。
這裡採取早前發表的內閣調查報告當中,文化大臣對相關政策的說明 ...

就橋上島議員所述,在大方向上是允許局長有限度經營私人報社。

至於這「限度」如何定,建議透過附例形式規管。在下相信不同的時代對官報報導的約束也會有所不同,但大體原則都離不開保持官報出版頻密穩定及報導公正持平這兩點。

嘉穎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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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銀聖壽勳章中秋月兔住戶證社團證

發表於 2018-5-25 22:54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亦都同意允許公報局長兼辦私營報館,但公私要分明,建議公報局長最好在經營私營報館前向首相作出申報,以示公平。

興寧黨

敬親王

大司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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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二級功績勳章二級慶寧藝術及文化獎章長期之杖中秋月兔住戶證傳媒證商業證

 樓主| 發表於 2018-6-4 09:25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宣佈會議結束。

不折不扣的寫稿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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