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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項] 修法公眾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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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寧黨

敬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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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二級功績勳章二級慶寧藝術及文化獎章長期之杖中秋月兔住戶證傳媒證商業證

發表於 2017-2-20 22:0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你贊成規定不得在「首頁四格」「洗版」嗎?
不贊成。因為首頁四格屬隨機,很難避免可能會出現的「洗版」,規管困難。

你贊成以下規定嗎?
首都論壇「首頁四格」之最新主題、最新回覆分別不得有多於六個主題或八個回覆來自同一人,公職人員履行職務可獲豁免。

不贊成。無需就此立法。

你贊成在自由城及杏壇省均推行以下規定嗎?
轉載任何內容時,發帖者必須列明資料來源,並提供來源連結(如適用),並加上至少十五字評論。

贊成。不過現行的《首都論壇帖務條例》都有相關規定要就轉載提供資料來源。(第七章第廿六條)
我認為應是從其他問題著手。

就帖務法律修訂之其他意見:
1.就行政處分的原則要編寫入《首都論壇帖務條例》,清楚界定地方政府所得的執法權限。
2.行政處分可以是現時論壇系統的「評分」、「警告」、「屏蔽」及「刪除」四個選項,以此相互配合。
 - 扣分本身需要由國防部配合,將現時系統改為扣W幣。
 - 但扣分制度可由地方政府制定,但必須向內政部通報行政處分的細則。
 - 由於《首都論壇帖務條例》曾列明不得無故刪帖,故「刪除」一項是需要按該法執行,即機器人帳號的帖子。
3.就帖務管理的問題,有些情況都需要寫入條文。
 - 連回:要罰。
 - 空文,絕表情符號,要罰。但有些情況是可以豁免:當發帖人要求回帖後才可看,任何方式回應均可,只限在第一次回應時使用。
 - 文不對題:意思是發文者的文章類型與當市的主題類型無關,市府官員認為不適合時,可以在回帖宣告後調文。


你認為什麼樣的帖子方算是政治宣傳?
就政黨事宜或提及政黨的宣傳、或個人政見但非在指定的區域發表(如杏壇省)是為政宣。

你贊成任何國民均應擁有政治宣傳的權利嗎?
贊成。

你贊成在選舉期間,對於超出特定限額的政治宣傳帖作徵費嗎?
不贊成。法規並不主張,這會對選舉期間造成障礙。就此不建議立法,應另設一個專區處理。

你贊成在非選舉期間,對於超出特定限額的政治宣傳帖作徵費嗎?
不贊成。即使非選舉期間都如前題所述一樣情況,認為理應設置專區處理。

就政治宣傳法律修訂之其他意見:
不建議立法。即使有些地區會因此受影響,則由地方政府自行立一些法規規管。

不折不扣的寫稿佬

理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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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金聖壽勳章中秋月兔狗年金幣

發表於 2017-2-20 22:29 | 顯示全部樓層
已接獲閣下之意見書,感謝參與是次公眾諮詢


司法大臣 橋上島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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