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關二哥
時間: 2010-8-13 19:53
標題: 商討事情2(副議長及秘書長請進)
剛才看了民主憲政黨的新聞稿。
關於議長代理的問題,本議長上次的做法是先行請假並明文授權副議長代理,相信大家都沒有問題。
問題是如果議長「失蹤」的話怎辦。對此,本議長認為應該按下列程序處理:
(1) 議長「失蹤」時,由議員 (包括副議長) 或秘書長提案授權副院長代理;
(2) 議長在提案後 24 小時仍未出現,則提案自動生效。
本議長認為 24 小時比較公平,因為一般人的習慣都是每晚上來黃名一次。如設為 12 小時,則恐有不公之虞,例如有人清晨 5 時突然提案,議長晚上才上線,根本不可能在下午 5 時前知悉此事。
請副議長和秘書長提供意見。
作者: yinghey
時間: 2010-8-13 20:40
我大致上都同意∼沒甚麼意見∼
作者: 李興道
時間: 2010-8-14 15:22
我認為不需要提案,而是自動代理院長職務。因為國會會議召開中議長離開,就由副議長自動代理議長職位。
至於十二小時還是二十四小時的問題,我認為十二小時會使會議進行更快,當然顧及公平的問題,二十四小時也可以協商。
作者: 關二哥
時間: 2010-8-14 22:23
本帖最後由 關二哥 於 2010-8-14 22:26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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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只是一道程序,因為若沒有提案帖子的時間戳記,便很難清楚知道「24 小時」是從哪一刻開始算起。
而且這種程序提案並非一般的議案,無須預先批准,也無須表決,亦即不會遭到否決 (除非議長在 24 小時內現身)。
作者: 李興道
時間: 2010-8-15 02:38
本帖最後由 李興道 於 2010-8-15 02:43 編輯
我們可以從論壇功能中找到每一個人的「最後訪問」時間,這個所謂最後訪問亦即是上線時間。「失蹤時間」就由最後訪問時間算起。而且議長在指定時間內刻意不處理議會事務,引致會議進度緩慢,議員則可以提案開始算起。
作者: 關二哥
時間: 2010-8-15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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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訪問」和出席國會做事有分別
理論上議長有可能只回來看看帖,然後又消失(當然我不會這樣做......)
作者: 李興道
時間: 2010-8-15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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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訪問」和出席國會做事有分別
理論上議長有可能只回來看看帖,然後又消失(當然我不會這 ...
關二哥 發表於 2010-8-15 03:06
所以我提出最後訪問及國會提案兩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