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ghey 發表於 2016-5-25 23:06

地址:東寧區康華大街

納租日期: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


逾期後應繳總額
:27幣

榮親王府

胡宅
慶親王府
肅郡王府
晴朗山莊

  租戶請於2016年5月30日或以前,按下本帖的徵費繳付。如逾期未清繳,經濟部將會對土地持有者在稅款附加25%作為罰款。

請依上述日期繳稅。



經濟部中央田土廳

慶寧丙申四年四月十九日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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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集體催繳地租通知書-康華大街(2016年4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