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論壇資料 發表於 2014-6-14 11:12

呈請議長裁決

作者: 義律    時間: 2011-1-12 18:38   標題: 呈請議長裁決

國會議長:
  現載列於議程中的《內閣法》草案,只屬針對本人提案的修正案,並非本人提出的原案。故呈請議長察悉,命國會祕書長補正,於本會第二次會議中所表決的法案,應分為《內閣法》原法案和《內閣法》修正法案作表決。

特命法務顧問 義律呈請
作者: 國會秘書長    時間: 2011-1-12 22:57

已作出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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